〈獨家〉民轟搶錢!垃圾桶丟速食紙杯、袋 挨罰
有民眾吃完速食漢堡,把垃圾丟到行人垃圾桶,被認定是亂丟家戶垃圾,要吃2400元罰單;台北市環保局執法標準會不會太嚴格?市議員接獲陳情,質疑環保稽查員,因為罰金可抽3成獎勵金,執法矯枉過正;不過環保局回應,因為陳情人是騎著機車丟垃圾,並非行人行進間產生的垃圾,完全是依法開罰。
陳情人連先生:「我說這個是我送小孩子上學,買的早餐唷。」
怎麼垃圾丟在垃圾桶,卻被認定是亂丟?連先生越講越氣憤,上個月21日,在公園吃完速食店早餐,把垃圾拿到對街垃圾桶丟棄,卻被環保稽查員開罰單,說他未使用專用垃圾袋,垃圾沒按規定放置,一罰就是2400元。
台北市議員林國成:「行人的垃圾桶,你要全部撤,你全部撤,這樣百姓才會心服口服,你沒有垃圾箱,他就不會放。」
環保局蒐證照片中,連先生丟棄的垃圾,包括3個紙杯、衛生紙和速食店紙袋、塑膠袋,丟在行人垃圾桶,怎麼會被罰錢?
北市環保局三科長梁宏郎:「違規者騎著他的摩托車,帶著他的垃圾,丟在我們行人專用垃圾箱,所以它(垃圾)就不是屬於行人行進間的一個垃圾。」
原來路邊垃圾桶,要行人才能丟?但議員質疑,這些垃圾並非家戶垃圾,稽查員執法標準是不是太嚴格?
林國成:「其實很簡單,因為你有30%的獎金,這個沒有犯規,然後你硬要入罪於他,這個是台北市政府去搶錢!」
原來這2400元罰單,稽查員可抽24%獎勵金576元,其他人員也可抽6%約144元,市議員懷疑稽查員是為了錢,執法才會從嚴認定,痛批環保局依法取締民眾亂丟家戶垃圾,反讓行人垃圾桶成了搶錢陷阱。
天阿!!沒有看到這新聞,我還真不知道那垃圾桶只有行人行進間的垃圾才能丟,上頭又沒有標示,也沒有宣導過,誰會知道阿?!大家只好自己注意陷阱嘍!!